中国第三代战机是j11(su27sk)、单座苏27-、双座苏27、苏30mkk(空军)苏30mk2(海军)、j10几种。
战斗机自50年代初第一代超音速战斗机开始服投以来,至今已发展到第四代。
第一代是50年代初开始交付使用的1.3—1.5倍音速(
m1.3—1.5)的低超音速战斗机,代表机型是美国的
f-100和前苏联的米格-19,它们是50—60年代各国空军的主力机型,现在已退役,在个别国家经过延寿还作教练机使用。
第二代是50年代末60年代初开始装备空军的、最大速度为二倍音速(
m2.0)一级的战斗机。美国的以
f-104、
f-4为代表;前苏联的以米格-21、米格-23为代表;法国的“幻影”皿、“幻影”
f.1及瑞典的
saab-37等均属这一代。我国在米格-21基础上研制的
f-7及自行研制的
f—8也属这一代。这一代飞机在美国已退出现役;在俄罗斯和西欧可能在2000年左右退出现役;在发展中国家目前仍是空军的主要装备,预计可能要服投到2005—2010年。
第三代超音速战斗机是70年代中期开始装备空军的、以高机动性为主要特点的超音速战斗机。典型机型是美国的
f-15和f-16、俄罗斯的米格-29和苏-27以及法国的“幻影”2000等。这一代战斗机的基本特点是:在气动外形上采用边条翼、前缘襟翼和翼身融合体,并采用电传操纵和主动控制技术;装推重比8.0一级的高推比发动机;装具有下视/下射能力并可用于对地攻击的多功能雷达(多数探测距离超过100公里);典型的空战武器配备方案是一门机炮加8枚中距和近距空对空导弹。与第二代战斗机相比,在飞行速度与高度上无多大差别,最大飞行速度为m2.0—2.5,最大飞行高度为18000米左右。主要是空战机动性指标,即爬升率、盘旋半径、盘旋角速度和加速度等有大幅度提高。在美国、俄罗斯及西欧、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第三代战斗机已是空海军的主要装备;有一定实力的发展中国家也都装备了一定数量的这种飞机。
第四代超音速战斗机是当前正在研制的、将于90年代末期开始装备的新一代战斗机。其典型代表是美国的
f-22、法国的“阵风”、欧洲(英、德、意、西联合研制)的ef2000及瑞典的
jas.39。第四代战斗机的基本特征是;采用翼身融合体和具有隐身能力(或部分隐身能力)的气动外形;30%—50赡合材料的机体结构;装推重比10一级的先进航空发动机;机载火控系统采用可同时跟踪和攻击多个空中目标的多功能火控雷达;主要机载武器是可以大离轴角发射和发射后不管的空对空导弹。与第三代战斗机相比,第四代战斗机在飞行性能上的主要特点是:机动能力更强、可超音速巡航、有短距起落和隐身能力。美国的
f-22具有上述全部特点,被认为是典型的第四代战斗机;“阵风”、
ef2000、jas.39只部分地具有上述特点,被称为“三代半”战斗机。除瑞典的
jas-39装备较早以外,其他第四代战斗机多在2000年左右开始交付使用,约在2010年左右达到装备高峰。发展中国家可能在那之后进行换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