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7月19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会议指出,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坚持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并重,依照法定权限、条件、标准、程序进行,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聘任制三大优势:能进能出、人岗分离、特权约束
聘任制的一大优势是有助于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的问题,因为聘任制受聘任合同约束;再是能更好解决“人岗分离”问题,聘任制可以根据工作的变化灵活调整人员配置;三是更加接轨企业等其他组织的用人制度,使用也较为透明,有利于约束公务员的“特权”。
聘任制公务员有利于将优秀的各类人才选入公务员队伍;有利于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促进公务员整体素质提升,把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放在同一个“鱼缸”里,同台竞技,发挥聘任制的“鲶鱼效应”,也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不利因素:1、对管理和考核带来难度。聘任制公务员就是打破能上能下的,关键是如何做好绩效考核,实现能进能出。要求我们考核必须 “动真格”, 打破公务员终身制这一“铁饭碗”,真正实现能者上,庸者下。2、聘任制公务员没有行政级别,也没有晋升渠道,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聘任制公务员的积极性。
个人认为《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的出台拓宽公务员来源渠道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以往公务员录用主要以考录为主,虽然这有利于选拔高素质的人才,可以使文化知识渊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但在某种程度上也存在唯分数评价的弊端,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的出台可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有利于党政机关吸引和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有利于提高我国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利于构建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二是公务员的进退更加灵活。传统观念认为,一旦被录用为公务员,将会收到方方面面的限制,而新规定引入了市场机制,用人更加开放灵活。主要表现在合同管理、平等协商、聘期明确三方面,平等协商其是就是双向选择,更加科学、合理。三是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将会有显著提高。当前我国公务员队伍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高层次、高水品、专业化的人才比较缺乏,《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能够吸引更多的专业化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从而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公务员的聘任制改革要想走得远,走得好,必须始终与制度建设和法律监管并驾齐驱。从刚性的身份保障转化为弹性的绩效评估,公务员这种“特殊”的人力资源,更需要政府、社会、法律方方面面的齐抓共管,方能真正发挥其进行国家管理,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作用。思想有多远,路就走多远。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科学发展、改革创新的社会大背景之下,聘任制公务员的频繁“试水”和广泛推行,必将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相得益彰,与“中国梦”的美好前景交相辉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