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朗有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未满 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申请当月及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都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4倍以下(含4倍);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 倍),人均资产认定按《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 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