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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用什么理由??

辞职用什么理由??

辞职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即使没有理由也可以辞职。但是请您注意一下您的单位有没有触犯以下几条法律规定,如果有的话,您以这些理由提出辞职,不但不用等30天后才可以离职,可以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