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上的地物和地貌,在地形图上是用各种不同的符号来表示的。地物的种类繁多,如房屋、道路、桥梁、渠道等属于人工地物;河流、池塘、湖泊、植物分界线等则属于天然地物。为使各种地物都能表示在地形图上,并能使人们了解地形图上所表示的是何种地物,国家测绘机关制定了各种比例尺的地物符号、地貌符号作为绘制地形图的依据。这些符号,统称为地形图图式,现将国家测绘机关制定的1:500和1:1000比例尺地形图图式中一部分常用符号列示,如表7-4。
表7-4 常用地物地貌符号表续表
地物符号又分为下面几种:
1.比例符号
按地物的形状和大小依测图比例尺缩小后绘于图上而成的符号,称比例符号,如房屋、运动场、河流、湖泊等面积较大的地物。
2.非比例符号
对于一些面积很小但目标明显或在使用上有价值的地物,如三角点、水准点、钻孔、独立树、里程碑等,无法按比例尺缩小绘在图上,因为按比例尺缩小后小于比例尺精度,它们在图上则用非比例符号表示。对一些线形地物,如电力线、栏杆、铁丝网等,在大比例尺图上这类符号亦称为半比例符号,其长度按测图比例尺绘出,而宽度则不按比例而按规定尺寸绘出。
3.注释符号
在图上用文字表示村、镇、学校、铁路、公路的名称及其去向;用数字表示等高线和地形点的高程及房屋的层数;用箭头表示水流方向;以特定的符号(按地形图图式规定)表示土地界线内的植物或果树种类等,都称为注释符号。这些符号并不表示地物的大小和位置,只是对地物的性质作说明,是地物地貌符号的补充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