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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

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

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成立环保工程专业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拟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试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题库,组织评阅卷工作,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内容包括: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工程流体力学与流体机械、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评价与环境规划、污染防治技术及职业法规共15个科目,其中前九个科目为公共基础部分(上午),共计120题;后六个科目为专业基础部分(下午),共计60题。

专业考试内容包括:环境法规与标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术、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实践、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实践、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实践、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实践共9个科目。

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②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或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