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尔赛条约》的内容:德国应承担战争罪责、重划德国疆界、瓜分德国殖民地、限制德国军备、赔款与经济条款。《凡尔赛条约》全称《协约国和参战各国对德和约》,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胜国(协约国)对战败国(同盟国)的和约,其主要目的是削弱德国的势力。
主要内容:
(1)重划德国疆界。法国收回阿尔萨斯和洛林,萨尔煤矿由法国开采15年,萨尔矿区由国联代管,期满后举行公民投票决定其归属;承认波兰独立,但泽被宣布为国际自由市;德国承认捷克斯洛伐克和奥地利独立。
(2)瓜分德国殖民地。德国所有的殖民地,由几个主要的协约国以“委任统治”的形式全部瓜分。
(3)关于山东问题。把德国在中国山东的一切非法权益和胶州湾租借地交给日本。
(4)限制德国军备。德国不得实行普遍义务兵役制,陆军保留10万人,不得拥有主力舰和潜艇,不得拥有空军和海军航空兵,禁止制造飞机、坦克、重炮、解散参谋总部。拆除德国西部边境的防御工事,而保留其东部边境的防御工事。
(5)关于赔款问题。没有规定德国赔款的总额,只规定1921年5月1日之前德国应偿付200亿金马克。
《凡尔赛条约》的主要内容是:
领土:重划德国疆界,阿尔萨斯--洛林归还法国,萨尔煤矿归法国开采。
军事:莱茵河西岸协约国占领15年,莱茵河东岸50千米德国不得设防;禁止德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不得拥有空军,限制陆军人数。
政治:德国承认奥地利、波兰等国独立。赔款:由协约国设立赔款委员会,决定德国赔款总数。殖民地:德国的全部海外殖民地由英、法、日等国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