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非常重要,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一下与水上交通安全相关的知识,我们为大家分享的水上交通安全手抄报 ,大家快来阅读吧!
1、不乘坐超冒险航行的船舶。为了保证航运安全,凡符合安全要求的船只,有关管理部门都发有安全合格证书。外出旅行,不要乘坐无证船只。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4、不乘坐超载的船只,这样的船安全没有保证。
5、上下船要排队按次序进行,不得拥挤、争抢,以免造成挤伤、落水等事故。
6、天气恶劣时,如遇大风、大浪、浓雾等,应尽量避免乘船。
7、不在船头、甲板等地打闹、追逐,以防落水。不拥挤在船的一侧,以防船体倾斜,发生事故。
8、船上的许多设备都与保证安全有关,不要乱动,以免影响正常航行。
9、夜间航行,不要用手电筒向水面、岸边乱照,以免引起误会或使驾驶员产生错觉而发生危险。
10、一旦发生意外,要保持镇静,听从有关人员指挥。
11、集体乘船应注意:要有老师带队指挥,上下船要排成队,不得打闹、走动;要顺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
长期以来,由于人们不重视水上交通安全,违反交通规则,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许多的不便,有的甚至于是灭顶之灾,干扰乱社会交通秩序,破坏了社会的稳定。为了建设和谐社会,我们每个人要注意水上交通安全,做文明中学生,做守纪中国市民。从现在开始,让水上交通安全伴我们成长!
血淋淋的教训,不予许忘记。
就在1995年7月,一辆客车载着一批急切回家的大学生,在红花渡口,因为司机没有按要求停车,没有拉下手闸,结果连人带车滑下了长江,导致50多人死亡的重大水上安全事故,给多少家庭造成伤害,当时的罗清泉代表宜昌市委、市政府向各位家属道歉并处分了造成这起事故的相关责任人。1998年磨市镇沿市口村一位姓刘的民办教师,清早坐自家的小船到隔河园去赶车,因为雾大风大加上超载,一家人翻到清江河的日月山庄附近,除丈夫侥幸生还,她和她的儿子都不幸死亡。2002年那年六月,本来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某校的.一位学生在河边玩,自己本不会游泳,但看见同学在水那边自在的样子,自己对这里的水域环境也不熟悉就随意下了水,由于河里的沙子很滑,一不小心滑到了河底,他周围又没有人,他的同学在河下游没能看见,而当他的同学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溺水而命丧黄泉了。几天前,我在新闻上也看到:一艘轮船在海上行驶,驾驶员嫌船慢,就加速行驶并超船,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小岛,使得轮船沉没,造成无数人死亡…
交通安全原因,不允许忽视
从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大家也应该明白一些了吧,当你因为兴奋在没有任何保护就下了水,你是否想过你已经走到了危险的边缘?当你对水域环境不熟悉时就随意下了水,你是否想起每年有多少人因为溺水而命丧黄泉,当你抱怨规定太多,你又是否想过,如果不是这样,有多少人要被无情的水夺去生命,遵守水上交通规则是一种文明的行为。因为您不仅保障了自己的安全,也是他人生命尊重的表现发生以上事故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全意识淡薄;二是不严格遵守操作规则,留下了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三是违反交通规则,驾驶“三无”船泊,超载超员,超速行驶,因而使交通事故频发;四是各级管理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与疏导。使许多水上安全事故没有及时的纠正。
生命是有一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命犹如一朵花,只能绽放一次,只能享受一个季节的热烈和温柔。”的确,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安全则是我们生命的底线,悲欢离合往往就在那么一瞬间。我们要珍爱生命,与安全为伴。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关爱生命,让水上交通安全伴我们同行!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自觉遵守渡口法规,坚持维护渡运安全!
3、安全来自谨慎,事故出于麻痹!
4、十次事故九次超载,宁等十渡不抢一渡!
5、抢上抢下,超载违章,冒险航行是产生特大事故的前兆!
6、为了您和您的家庭幸福,请您遵守渡运安全秩序!
7、救生、消防设备随船备用
8、预防事故人人监督,保障安全人人有责!
9、增强交通法规意识,提高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10、全民重视渡口安全,大家支持渡口建设!
11、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12、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