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介入治疗的次数要结合肿瘤的治疗效果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由于肿瘤的供血血管比较多,做一次不可能将全部供血血管消灭掉,肿瘤还会生长复发,所以一个月以后要追加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治疗。
一般经过三次介入治疗后,肿瘤如果完全坏死,患者可以两个月来医院复查一次,密切观察是否复发或者有新的病灶长出。
如果有复发或者新的病灶出现,患者需要再做介入治疗。介入治疗一般是终身治疗,对于癌灶巨大,如超过10cm的需要分次进行。
所以肝癌介入治疗的次数要根据患者的病情,以及肿瘤的治疗效果来定。
根据临床经验,最多有做过十几次的患者。因为肝癌介入治疗方法是经股动脉穿刺插管送导管到肿瘤的营养血管内,注入化疗药和栓塞剂杀死肿瘤细胞,是一种创伤非常小、并发症非常少,而且疗效确切的方法,最大特点是可以重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