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战犯,一般而言,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A级战犯。他们被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所条例的第五条的(甲)定义了“对和平的罪即,公布宣战的又不公布的侵略战争,或国际法,条约,协定再违反誓约的战争的计划,准备,开始,或完成,若为了达成右诸行为的哪个的共同的计划又对共谋参加。”,根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到有罪判决,指名被认为是战争犯罪人。 顺便,所谓A级的A,是在同条(イ)变成在同条例的英文 Charter of the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 中(a)的事里来历的单纯的分类,并不是象屡次被误解一样地指向罪的轻重。为了
甲级战犯,一般而言,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A级战犯。他们被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所条例的第五条的(甲)定义了“对和平的罪即,公布宣战的又不公布的侵略战争,或 国际法,条约,协定再违反誓约的战争的计划,准备,开始,或完成,若为了达成右诸行为的哪个的共同的计划又对共谋参加。根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到有罪判决,指名被认为是战争犯罪人。
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坂垣征次郎、松井石根、谷寿夫、等14名甲级战犯。手上沾满亚洲人民的鲜血。绞刑
高等级别具有左右战争的失败者
就是没有按联合国公约规定犯下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