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为原英国殖民地,回归祖国后成为中国一个特别行政区,它的政府架构与中国大陆不尽相同。它的政府层级架构设置基本就是:特首—司—局—处……。香港保安局隶属于政务司,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二层机构,其所管辖有如下八大部门(三层机构):香港警务处、香港消防处、香港人民入境事务处、香港海关、政府飞行服务队、民众安全服务处、医疗辅助队、香港惩教署。我们从香港保安局的隶属与管辖等上下级关系不难看出,它与中国大陆的政府部门架构设置有很大的区别。在大陆,警务(公安)与海关是中央政府的正省部级(一级)机构;而在香港却只是属于三级机构。按照一般看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中国政府的层级架构中,应该属于正省部级。但是,正是因为它的“特别”,所以它的特首是相当于副国级待遇——很多国家级会议特首可以坐主席台,而省部级官员却不能;一般情况下特首离任后会选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而绝大多数省部级官员却不能。另外,特区特首只有一个,它没有副职,如果套用大陆的行政级别,特首即使算是省部级,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司长们也应该算副省部级。这样,香港保安局长应该相当于正厅局级。再说,从官员的任命层级而言,香港的三司十三局以及廉政专员、警务处长、海关关长、入境处长等特区政府高级官员都由特首提名,中央政府任命。显然,这与大陆厅局级官员的任命又是另一种区别。至于香港保安局与大陆哪个部门对应,我们从它上下级关系可以看到,还真的找不到最相近似的部门,毕竟它属于大部制设置,管辖的范围很宽泛,所以真不好对号入座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