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功能和任务的不同,医院可分为第一、第二和第三级。
第一级医院:(床数不超过100张,包括100张床位。下同)是指直接为特定人群提供社区预防、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和卫生院。
二等医院:(床数在101张500左右)是一所区域性医院,为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保健服务,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三级医院:(床数在501张以上)是一所区域性以上的医院,为一些地区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医疗保健服务,并承担高等教育和科研任务。可以比照划分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个人举办的医院等级。
经各级医院评审,按《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类,其中三级医院又增设特等,故医院又分为三级十等。(注:在实际实施中,甲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种。等级分是根据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千分数来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