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的意思是: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实行其事,是密不可分的一件事。知是指内心的觉知,对事物的认识,行是指人的实际行为。
拼音:[zhī xíng hé yī]
明武宗正德四年(1509) ,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
扩展资料:
知行合一的现实意义:
1、王阳明“知行合一”、力行实践的精神提供了一种科学务实的思维方法和精神动力。王阳明所讲的“知行”关系,从现代扩展的意义而言就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所谓“知行合一”,就是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2、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对于当前反腐倡廉,诚信施政具有警示作用。
现在一些官员知行分裂,说一套,做一套,败坏了党风政风,也失信于民。在这种情况下,尤其有必要提倡“致良知”“知行合一”,以提升干部队伍的道德人文素质。这对启迪官员的道德良知,遏制贪腐之风,推行廉洁政治,执政为民,取信于民,都是有积极作用的。
3、提倡“知行合一”,有助于在新的形势下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促进“人文化成”。王阳明的“致良知”“知行合一”学说,重点放在“行”上,奉行的是文德教化理念,强调的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对于发挥“人文化成”作用,推进全民道德教育能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