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怀孕期间往往需要对吃什么格外注意,为了胎儿以及孕妇的健康,可根据个人情况避免以下食物以及药物:
一、食物:
1、生冷性寒的食物:在孕期,孕妇还应当尽量避免食用刺激性强的性寒食物,例如冰激凌、冷饮、西瓜、柚子、甜瓜等生冷性寒的食物,以及螃蟹、甲鱼等性寒的海产品。
对于喜欢此类食物的患者,应当少量进食,以免对胃肠道形成刺激,引发腹痛、腹泻等不适症状;
2、腌制、熏烤的食物:腌制、熏烤食物的营养成分在加工处理过程中被破坏,且许多腌制、熏烤的食物中都含有大量的亚硝酸盐、多环芳香烃等致癌物质,孕妇应当少吃,以免引起胎儿基因突变;
3、高糖类的食物:对于孕妇而言,应当严格控制血糖,对于桂圆、蜂蜜、蛋糕、爆米花、糖果等含糖量较高的食物,建议少量进食,以免血糖高而影响到胎儿的正常发育,增加妊娠风险;
4、麻辣食品:过量食用辣椒、生葱、姜、芥末、咖喱、麻辣食品;
5、避免食用重金属及有农药污染:忌食受重金属、有毒农药污染的粮食、蔬菜和水果,以防胎儿畸形;
6、高盐类的食物:孕妇在饮食的摄取上不能太咸,避免摄入过多的盐分,如果摄取的钠离子过多,会导致怀孕期引发高血压,发生死胎、胎儿发育不全、肺部发育不全;尤其是有糖尿病、高血脂、高血压、肾脏病的孕妇,更须严格控制其用量;
7、含酒精类的饮料:孕期应禁止或尽可能少喝含有酒精的饮料,这对胎儿的生长发育不利。
二、药物:
1、补药:孕妇在妊娠状态下,阴血偏虚,阳气会较为旺盛,此时不宜进食大补的药品。
如果过量进食可能会导致孕妇的肝脏、肾脏负担加重,部分孕妇食用后,会引起腹泻等中毒现象,甚至出现流产等不良反应。
对于存在进补需求的患者,应当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进补;
2、有毒、有泻下行气作用中药:如巴豆、牵牛、大戟、麝香、莪术、水蛭等;
3、抗生素类:长期应用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氨基糖苷类药物可损害胎儿的第八对脑神经和肾功能。四环素有明显的致畸作用。氯霉素对胎儿产生毒性反应,可出现灰婴综合征;
4.胺类:磺胺类药物可与胎儿血清内胆红素争夺血清蛋白,使游离胆红素增加,胎儿出生后可出现高胆红素血症,甚至核黄疽。故妊娠晚期及分娩前应禁用;
5、糖皮质激素:过量长期应用可致过期妊娠、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和死胎发生率增加,但短期少量应用未见明显不良后果,故慎用;
6、镇静安定药:沙利度胺(反应停)可导致胎儿畸形,故禁用。巴比安类药物可增加胎儿先天畸形的发生率。
孕早期应用地西泮可增加唇裂、腭裂的发病风险。甲丙氨酯、氯氮革等在孕早期有致畸作用,整个孕期服用可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7、抗痉挛药物:苯安英钠、丙戊酸钠及三甲双酮均有明显的致畸作用,故孕妇禁用;
8、吗啡类药物:孕早期应用吗啡类药物可增加唇裂、聘裂的发生率。
新生儿娩出前应用吗啡,会有明显的呼吸中枢抑制作用,故估计4h内分娩者,应禁用吗啡和哌替啶;
9、抗甲状腺药物:硫脲类药物可引起胎儿代偿性甲状腺肿大、智力发育及骨生长迟缓。无机碘化合物长期应用可致胎儿甲状腺肿和呆小病。孕早期应用放射性碘可引起畸形妊娠10星期后应用,可引起胎儿永久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故孕期禁用;10、抗肿瘤药物:抗肿瘤药物可能均有致畸个用。故孕期应禁用或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