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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女主认为,其母下车救人是“见义勇为”,你怎么看?

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女主认为,其母下车救人是“见义勇为”,你怎么看?

看到原告的主张,我也是彻底无语了,她再一次震撼了国人的三观。纵观古往今来怕是无人可以比拟,真不知她平时如何在社会中生存的,我弱弱的问一句,你家进小偷,你老公抓贼算不算见义勇为,你走在路上让车撞了,你老公送你去医院算不算见义勇为,你要动物园赔偿可以理解,但你把你母亲的死搞成见义勇为是否太无耻,因为你平时的飞扬跋扈惯了,进了虎园还死性不改,害死了你的母亲。你颠倒是非黑白,无理取闹,诈人钱财,你是无耻至极,现在居然拿你母亲的死做文章,你还是个人吗?为了钱,你连你死去母亲都扯上,你是全人类最无耻至极的女人,呸!

大家多看看这女人的几次视频发言,多注意几个细节,就知道这女人是个什么人品,你们去看看她几次视频露面说话的视频,她说话从头至尾语速平缓,不高声不急躁,你觉得如何,她妈为救她才是了一个多月,但是她在说她妈这一段为救她身亡的叙述中,一点眼泪,一点激动,一点哽咽都没有,和平常说话一样,很难理解一个人在一个月时间里,叙述自己亲妈为她惨死虎口的时候还能心平气和的讲述过程,但凡有一点良心的人,几年后在提到此事都要落泪吧!这种人不值得同情,现在她是受害者已然这种态度,如果她是加害者,真不知道她会怎么对待受害方的人命,在她眼里估计别人命连蚂蚁都不如,去看看她发声的视频吧!

赵女士为什么给自己的母亲申请见义勇为?她是在起诉虎园管理者失职时的追诉行为,因为她认为虎园没有尽到救助职责,眼看她的生命不保,于是没有救助义务的她妈挺身而出,英勇献身,是为见义勇为。此案尚未开庭,但與论却一边倒地作了判决,网友们不仅有理有据地进行了判决,还痛快淋漓地又痛骂了赵女士一回。不论在陆地上还是船上,当所有人都奔向一头时,未必是好事。见义勇为我也认为评不上,赵女士也未必如众人口中那般无耻无知,因为打官司求赔偿总得有正当理由,那就是虎园管理者救助不力,因为两三部巡逻车就在附近,倘若他们采取了有力有效的措施制止了老虎伤人,她妈就不会下车救人,下车救人也不会送命。她的逻辑就是她妈替虎园出手便是义,她忘了她妈去救她是出于情。我们可以不喜欢赵女士,也可以不赞同她的行为,甚至从她身上反思自己,但我们不可以谩骂,也没必要愤怒,倘若我们自以为素质比她高的话。

她这是在转移公众视线,降低人们对她索赔154万的关注率,以期达到她索赔成功的目的。别被表象迷惑了,两件同样违背人伦,漠视社会公德的事,人们肯定会关注后面的事,从而忽视前一件,等到众人从第二件事的激愤中回过神来的时候,她第一件事已经悄悄办妥了。然后,她又会以同样,甚至更卑鄙的手段来达到她的第二个目的,有高人指点啊!另外想说一句这位女...人,如果她还算人的话。你母亲生了你这样的女儿,已经遭到报应了,愿逝者安息,别再折磨她,让她死都不得安宁了。即便生下你是多么不可饶恕的错误,她都已经为这个错误付出生命了,你还嫌不够么?杀人不过头点地,你真的要让她不得超生吗?毕竟生你养你一回,放手吧!

1.起诉老虎并判决老虎无期徒刑,终身不得减刑释放。

2.由国家见义勇为基金会评伤者死去的母亲为道德模范,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命名表彰大会,奖励人民币200万元,由其女代领并全权继承。

3.由国家司法部授予虎伤女士为“全国尊法守法”模范,奖励人民币200万元。

4.由国家住建部为虎伤女士奖励北京三环以内200平住房一套。

5.清华大学特招虎伤女士子女免贵入学,毕业时保送美国留学并作为交换生由清华承担留学费用,女士陪读。如愿意定居美国,由公安部协助办理绿卡。

6.由民政部承担虎伤女士赴韩国美容一切费用。

赵女士已为人妻人母,30多岁的人了,硬要把自己当3岁小孩看待:安全协议没细看,没有进行安全培训,试想你自己不看,还要别人读给你听吗,老虎会吃人这些常识你儿子都比你懂吧!你母亲不顾生死去救你,是因为她也比你懂老虎会吃人!非要套用见义勇为,我们也只能认可勇,你的母亲确实是个勇敢而伟大的女性,同为你的亲人,她赢得了大家一致的尊敬,你丈夫简直无可比性,但是你却不能用见义勇为来亵渎你母亲对你深厚的爱,你母亲是基于对你血浓于水的爱而不是大义凛然,如果你稍微有点良知,就应该终生忏悔来救赎你的灵魂,而不是在公众面前被贻笑大方,在法庭上被啪啪打脸,这都不是你母亲舍了性命想守护的东西!

这个事件我唯一看到的亮点,那就是伟大的母爱。至于其他的,我只有吐槽了。

1、母亲为救女儿无畏,但也无知。

2、女婿表现不好评判。有人说其无情,无胆。但也有人说其审时度势,未被感性冲昏头脑。还有说其夫妻感情本来就不好。

3、女儿是受害人,但更是肇事人。园内下车,无知。只提园区责任,不提自己造成,无耻。现在这样状告园区,不知悔改,还拿母亲说事,提“见义勇为”更是无知+无耻。

4、代为申诉律师,你接这种案子,是一个什么心态?我怀疑“见义勇为”。这个提案就是你策划的。就算你打赢官司,那有怎么样。也许在法律上你赢了,但道德上我还是相信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

我已经看到现在现今社会的道德,正被某些天天接触法律的法官,律师无极限的刷新拉低。

5、吃瓜群众、喷子。在针对于自身无任何关系的情况下,绝大部分的评论还是比较公正的,但有些不太理性。还有极少部分喷子从极端去评论。也有部分说假如她是你的亲人朋友,你会怎么样?

人本来就是有私心的,我不否认假如是与我有关的人,我的立场会变。但是大家不要忘了这只是假设。只有真的没有关系的人,处理才会更公正,公平。所以很多事要“避嫌”,所以审判更要避嫌。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沸沸扬扬几个月了。刚开始大家十分同情伤亡者,给予安慰。

后经律师和家属的上诉,和你们无理的要求。引起网友们一片骂声和责问。主事方对伤亡者,也给予一定的道义上的调解安慰,经济补偿。但我不解,为什么不能吸取教训,去为亡灵述罪超度。

现在我估计,又是律师的馊主意。想想看:”见义勇为‘’的定义。是自然人为了他人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时,奋不顾身,冒着生命危险去抢救他人的行为。为了表彰他们敢于牺牲,授予他们“见义勇为”称号。

你是什么情况?明知虎吃人,偏向虎口送,无知的行为。是你的刁蛮使你母亲惨遭虎口,罪过矣。再言知,你一家人,在危难时,有责任和义务采取自救,否则,见死不救,良心上也有罪,知道吗。

奉劝:见好就收,别折腾了,再折腾,你将来怎么面对社会评价?面对丈夫和子女?日子还要过的。

……个人观点,不足之处,请谅!

在这次老虎伤人事件中,所有人乃至那只老虎都是受害者,从而引发出一个非常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在这里不方便说太直白,作为一个完完全全的局外人,在法院没有宣判的此时,我依然敢断定,动物园肯定是要赔偿的。至少百分之十的责任。如果法院判的话像这类老人家的命估计至多是25万,动物园做得再到位也必须负责2.5万的赔偿。参考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得出以上赔偿结论。即使全是动物园的错也不可能赔偿150多万的,所以家属是别想了。一条人命在旁人眼中并没有你们想象中的那么重要,那么值钱。

支持动物园!对那些伪装的君子我只想问问你们!你们被你家的电死了!要找供电局么?你在家喝水呛死了!要找供水局么?你开煤气熏死自己!要找煤气公司么?你在高速公路上被撞死,你要找公路局么?等等....这些是不是做生意的?是不是也收你钱了呢?是不是都没给你做安全措施呢?按你这种强盗逻辑你去找他们说责任啊!出了问题总是怪别人!一点反思都没有!装什么弱势群体?发生这样的事情,看看你们家人事后的态度就知道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像你们这样的人身上!这不是意外,这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