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癣多数初起为红色丘疹或小水疱,继而形成有鳞屑的红色斑片,再向周围逐渐扩展成边界清楚的环形损害,边缘不断发展,中央趋于消退,形成边界清楚的环状与多环状,皮损可扩大及互相重叠,免疫功能低下者皮损可泛发。
有的圆形皮损内还可以再出现环形的丘疹、水疱、鳞屑,呈花环状损害,亦可见丘疹型、湿疹样型、菌痂样型、疱疹样型、肉芽肿型等不同损害表现。
1、“难辨认癣”:体癣经用药后损害表现不典型,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后,很容易使损害迅速扩大、加重,而瘙痒感暂时减轻,边界也不是很清楚,有时还可以形成多发性毛囊炎或肉芽肿型损害,即所谓的“难辨认癣”,以面部多见。
2、股癣:是体癣发生于腹股沟部位的表现。
初发时往往是在股部内侧靠近外阴部位发生小片红斑,其上有脱屑,皮疹逐渐向周围蔓延,边界较清楚,中央部位可自愈,消退后可有色素沉着。
可同时出现丘疹、水疱和结痂,偶见脓疱。历久局部皮肤发生浸润、增厚,呈苔藓化。皮损也可蔓延到下腹部、整个会阴及臀部。有时可波及阴囊、阴茎根部皮肤。
体癣的病原菌主要为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和犬小孢子菌,且多发于夏季及潮湿、炎热环境,与患者直接或间接接触也可引起感染,也可由手、足癣交叉感染引起,此外糖尿病、慢性消耗性疾病和长期大量服用糖皮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的患者容易伴发体癣。
根据临床表现、真菌直接镜检查到菌丝或孢子,体癣诊断一般不难。
应注意个人卫生不与患者共用衣物鞋袜、浴盆、毛巾等,内衣应宽松、透气,减少自身传染的机会。
本病以外用药物治疗为主,皮损泛发或外用药疗效不佳者可考虑系统药物治疗。
1、外用药物治疗:可用各种唑类丙烯胺类等抗真菌药。
强调坚持用药2周以上或皮损消退后继续用药1-2周以免复发。
婴幼儿患者及在腹股沟等部位皮肤薄嫩处应选择刺激性小、浓度较低的外用药,并保持局部清洁干燥。
2、系统药物治疗:可口服伊曲康唑或特比萘芬,与外用药物联合治疗可增加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