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联社是省政府委派的管理县市联社的机构,县市联社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其性质是集体所有制金融机构;部分农村信用社通过整合改制,称为农商银行,为商业银行。
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① 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② 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